经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公诉,曾德权涉嫌受贿一案近日在沙洋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。
据检方指控:2007年至2015年,曾德权利用担任宣恩县委副书记、宣恩县人民政府县长、宣恩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,为他人在承建工程、项目资金拨付、工作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曾某等9人给予的人民币118.6万元和美元1万元。
帮人揽工程
担任手握重权的地方长官,项目工程成为绊倒曾德权的重要原因。
2009年上半年,烟宝钢管时任宣恩县县长的曾德权视察当地一道路工程,其间认识了承接该工程的个体老板曾某。
当年7月,山东烟宝曾某手下的施工人员与电力部门发生矛盾,请曾德权协调处理。曾德权召集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与曾某化解矛盾,及时恢复了工地供电。
其间,由于该项目实际工程量远高于工程计算量,曾某多次要求发包单位宣恩县建设局重新核定工程量,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款,由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,工程一直处于半停工状态。
2009年9月,烟宝钢管曾德权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,决定由建设局和审计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工程量重新评估审核,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款。此后,该工程顺利推进,于2011年7月完工交付使用。县委书记9年受贿路:烟宝钢管大额财物上缴 小额红包留下